职工医保参保人用本人的医保卡为其配偶、夫妻双方父母、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和购药人持委托书、直系亲属的医保卡购买药品的都不会受到惩戒的。
✍将“医保卡给亲人使用”理解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,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夫妻双方父母、子女的下列费用:
(1)在医院发生的门诊、住院、体检、非计划免疫接种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。
(2)在药店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耗材、辅助器具等费用。
(3)支付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。
✍受到惩戒的主要情形是:
(1)冒名就医,如:一人持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(医保卡)以他人的名义就医、购药等。
(2)医保凭证外借,如: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(医保卡)借予他人造成他人冒名就医。
(3)倒卖药品、耗材。
(4)重复享受待遇。
(5)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