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2-12-13 10:33:02
内容来源:互联网
关键词汇:绵阳公积金,绵阳租住房公积金提取,绵阳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
内容简介
提取人范围职工及其配偶。提取条件1、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职工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。2、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。提取材料 租住普通住房提供:①申请人身份证;②婚姻证明或未婚承诺;③申请人及配偶在绵阳
1、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职工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2、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。
①申请人身份证;
②婚姻证明或未婚承诺;
③申请人及配偶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(申请人缴存地查询)。
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:①申请人身份证;
②结婚证(租房人是配偶的提供);
③房屋租赁合同、租金缴纳证明
每年可提取一次,租住普通住房再次提取间隔12个月。
不超过本市规定的年度租房提取限额。
在涪城区、游仙区、高新区、江油市、安州区租住商品房的,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金额合计不得超过15000元;
在三台县、北川县、平武县、盐亭县、梓潼县租住商品房的,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金额合计不得超过10000元。
缴存人租住绵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,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的租金,廉租房可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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